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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上環站遭變態男電擊 警證接獲報案

女子稱上環站遭變態男電擊 警證接獲報案


【on.cc東網專訊】面對非禮、侵犯,女孩子應該勇敢挺身舉報。有女子在網上貼文表示,昨晚(10日)疑於港鐵上環站收費區,被一名戴眼鏡男子用電槍攻擊,男子事後逃遁,女子則受驚報警。不少網民見文都大呼恐怖,但有網民則認為,少女證據有限,甚至可能是冬天靜電磨擦衣服而惹起的誤會。警方證實,接獲29歲女事主報案,懷疑大腿被電擊並感到痛楚,案件列作普通襲擊跟進。

「鼓起勇氣去報案,卻發現很無助。」網民Rachel事後在其Facebook上載事後拍攝的照片,並透露當時懷疑遇上「變態男」的不快經歷。Rachel表示,當時在港鐵站大堂當時乘客不多,突然有男子貼近並在她背後用電槍電擊她。

Rachel懷疑該少年是慣犯,但可惜該處未見有閉路電視,於是她隨即舉機在他逃離時拍下他的容貌作追究。她表示由於「當時人影都冇,職員都冇,淨係影佢相佢已經沖(衝)過黎(嚟)。」

由於Rachel擔心放生變態男,會任由他「真係電暈啲女仔!」,因此聲稱當時已即時報案,更張貼該張疑似電槍男的圖片。相片中的男子年約20歲,戴上眼鏡,並手持�茠F西,未知是否便是Rachel所指的電槍。

有網民看到貼文後認出,事發地點懷疑是港鐵上環站的電梯大堂,並認為事態嚴重,建議事主應該大叫並找職員幫忙,但有人卻疑問是否天氣乾燥,大褸靜電多才有所誤會。有網民又表示,如果男子藏有電槍已經算犯法,認為此類的「危險人物」一定要將之繩之於法。傍晚東網成功聯繫事主,惟對方未有透露更多詳情。

警方發言人證實,昨日(10日)晚上11時許,九龍城分區警署接獲29歲女事主報案,指較早前在上環港鐵站的一條扶手電梯上,懷疑大腿被電擊並感到痛楚,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普通襲擊,暫未有人被捕。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有關「槍械」定義,包括「經設計或改裝以藉在有或沒有直接接觸人體的情況下,施加的電擊以使人昏暈或不能動彈的任何便攜式器件」,因此電槍被列為槍械的一種,市民管有或觸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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