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ching, 以下是本人在深圳的慘痛經歷,和各位分享引以為監:
2006年9月在深圳某/骨場認識一骨女,開始交往,食飯看電影,陪我和朋友打麻將等等,過�茷傽r快的日子,拍拖半年都沒有問我拿錢,只是買衣服或是小禮物。直至有一天她跟我說想買房子,首期的三成大約二十萬她從積蓄拿出來,只要我拿二萬多元作買房子的地產手續費及律師費和每月供樓五千多塊錢,她說她的錢是以前男朋友給她的和工資蓄來的。最後房子就買了,我亦再花了二萬多元裝修和買傢俬,我每星期過去住一天,這二年多過得都很愉快,還跟她去過香港、澳門、珠海和廣州遊玩,我每個月的錢都準時給她。
在她一起的時侯,也有一些她說是客人的電話打給她,我都不在意,因我相信她,但是上個月我在衣櫃暗角內找到一些不是我的男人內衣褲,這時我才如夢初醒,最後她地承認跟另外一個男人己經大半年了,他每月亦給錢她供樓,我真的很痛心,她亦痛哭要求我原諒她,但是真的不可能再下去,就這樣我們分手了,但我沒恨她,因她始終是我愛過的女人,錢用了沒所謂,但感情的傷痛真的很難平復。
在此奉勸所有ching,大陸的女人都不可信,一腳踏兩船,錢對她們來講比什�炯ㄜ垠n,小心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