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兩網民轉載報刊被捕 放討論區供免費瀏覽! [打印本頁]

作者: mark34    時間: 2009-3-7 22:44     標題: 兩網民轉載報刊被捕 放討論區供免費瀏覽!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個網上討論區非法轉載多份報章雜誌的內容,供用戶免費瀏覽。經調查後,當局於本周三採取行動,掩至兩名涉案網民的寓所,拘捕兩人,並檢走3台電腦及上網設備,總值2.6萬元。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指出,網上轉載具有版權物品即屬違法,而本港網民版權意識薄弱,容易違法卻不自知,建議政府執法之餘亦應加強宣傳及教育。海關表示,涉案男子分別25及27歲,兩人均是同一個討論區的管理人。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早前接獲市民舉報後深入調查,發現該討論區利用網頁程式把多份報章雜誌的文章和圖片連結、複製及下載到伺服器,然後免費讓用戶因應個人喜好把內容發送到電腦。
至本周三,關員分別掩至涉案人的寓所,當場拘捕兩人,並檢走屋內共3台電腦,以調查內�堿O否載有侵權物品,涉案人經扣查後獲准保釋。海關指出,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在沒有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分發該作品的侵權複製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程度,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市民如發現網上侵權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取得侵權內容亦可被索償
網上免費資訊如浩瀚汪洋,不少人把報章雜誌內容肆意轉貼,網民輕易就能看到收費雜誌的最新內容;使用電子手帳(PDA)的人更可在個別網站隨意下載最新出版的新聞內容。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表示,以上行為,無論是轉貼或取得內容均屬侵權行為,都有可能被版權持有人索償。
譚偉豪指出,嚴格來說,在個人網誌轉貼一篇新聞內容已屬侵權,「傳統的印刷媒體�堙A一篇文章可影印多少篇,是有法例規定,但網上無法統計有多少人會看到,所以轉貼有版權的文章已是犯法」。但是,網民若把內容作私人或非牟利用途,遭索償的機會較低,一般市民毋須過分擔憂,但討論區或網站轉貼其他機構的內容,縱使用戶可免費取用,卻能增加點擊率,同時損害版權持有人的利益,較容易被控。
議員促政府加強宣傳教育
譚偉豪認為本港網民的版權意識薄弱,不知道上載或下載版權物品屬違法,建議政府加強宣傳和教育,令網民認識網上侵權的界線。
作者: Yaukg    時間: 2009-3-7 22:55

大家真係要小心啲,引以為鑑!  
作者: 腸仔文    時間: 2009-3-8 00:07

而家網上世界法例規管越尼越衰
作者: 中女情人    時間: 2009-3-17 00:06

引用:
原帖由 Yaukg 於 2009-3-7 22:55 發表
大家真係要小心啲,引以為鑑!  
冇錯引以為鑑:good2:
作者: HDD35    時間: 2009-3-22 22:28

如果唔係經常咁做,亦唔係全份轉載,應該無事卦?
作者: leofong    時間: 2009-3-23 00:49

有心針對玩版權法
c兄話有冇事?
作者: Yaukg    時間: 2009-3-27 18:13

引用:
原帖由 HDD35 於 2009-3-22 22:28 發表
如果唔係經常咁做,亦唔係全份轉載,應該無事卦?
根據版權法,不論全文轉載,或部份轉載,
一樣犯法,問題係佢告唔告你!  uch: uch:




歡迎光臨 桑拿街論壇 (http://www.sauna-88.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