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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死一隻雞索賠180萬人民幣 陸豐村霸被判囚12年

壓死一隻雞索賠180萬人民幣 陸豐村霸被判囚12年

廣東省高級法院周一(20日)通報,陸豐市法院當日對被告人陳金朝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妨害公務、非法持有槍枝、彈藥一案公開宣判,判處其12年有期徒刑。法院認為,陳南作為一名典型「村霸」,性質惡劣,影響敗壞,嚴重危害了民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應予以嚴懲。
法院文件顯示,2015年9月,陳夥同他人,持自製斧頭打砸一輛經過村口的的士,並毆打車內乘客致傷,之後以碾死一隻雞為由,向車主蔡某強行索賠180萬元人民幣(約209萬港元)。在雙方協商過程中,陳又砸壞車主的手機,並再次持斧頭打壞車窗擋風玻璃,用砍刀刺破4個輪胎,持仿六四式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車主。
2017年7月,當地鎮政府國土所派員到村�婼T認被陳金朝霸占、破壞的耕地時,陳駕駛電單車進行阻撓,並手持鋤頭將2名工作人員打傷。同年8月,陸豐市水政支隊到陳的居住地制止其抽沙破壞行為時,陳使用煙花炮攻擊執法人員,迫使對方撤離,並毀壞附近監控設備。
2017年11月,警方抓捕陳金朝期間,陳手持獵槍與警方對峙,並無視警方的鳴槍示警和勸降而逃跑拒捕。最終,警員開槍將其擊傷,並抓獲歸案。事後,警方在其住所查獲一批手槍、獵槍、手雷、子彈等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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