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爸爸於前年年底疑難忍初生未足月女兒的哭鬧聲,多次在家中涉嫌摑打女兒臉部及激烈搖晃,期間又涉及恐嚇外母,他事後被控襲擊兒童及刑事恐嚇共4罪。報稱無業的26歲被告鍾紀緣,今(3日)在高院承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至明日(4日)下午判刑。
案情指,被告鍾紀緣與25歲女友鄭沛雯於2015年底成為情侶,但二人沒結婚,一同在元朗洪水橋租住一個兩房單位。前年11月29日鄭誕下40周大的受害女嬰,翌月鄭的母親便搬到單位負責陪月。但被告因意見不合,經常與外母爭吵,被告亦變得脾氣暴躁,經常責罵鄭及女兒。
前年12月上旬,鄭發現女兒右臉有大約3厘米的瘀痕,遂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與女兒玩才搣她的臉,當時鄭已警告被告不要暴力對待女兒。同月14日,鄭在房內睡覺,聽到女兒哭聲,見被告掌摑女兒並不停叫女兒停止啼哭,及後被告更提起女兒雙邊腋下,將女兒舉高至自己胸部位置,數度用力搖晃,鄭見狀即時從被告手中抱走女兒。
同月28日下午1時,鄭在主人房抱�茈縝b啼哭不停的女兒,被告要求將女兒交給他抱,但被告單手接過女兒後,女兒仍不停哭,被告用力掌摑女兒左臉兩三下,發出「啪啪聲」,鄭即時叫被告停手。同日下午3時,鄭發現被告用手機不停搜尋有關嬰兒病徵的資料,問被告發生何事,被告說女兒似乎不妥,鄭建議將女兒送院,被告說:「唔好嚇自己。」
當時外母亦有衝入主人房,衝口而出說:「係咪死咗?死咗要報警。」被告聽罷情緒激動,一手抱住女兒入廚房, 一手拿�茧璊M衝向外母,斥責外母咒孫女死。鄭站在二人之間阻止,被告才將菜刀放回廚房。
當晚7時許,受害女嬰被送到屯門醫院急症室登記,兒科醫生診斷女嬰出現搖晃嬰兒綜合症,傷勢可疑,將個案轉交社署及警方跟進。去年1月4日,警方到屯門醫院將被告及鄭帶回警署進一步調查,被告在警車上向警員表示:「我都唔知點解會咁重手。」警誡下被告承認曾掌摑女兒3次,搖晃女兒4至5次,並表示知錯,警方隨即將被告拘捕。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在前年12月上旬及中旬曾掌摑及搖晃女兒,並承認前年12月28日出事當天,他掌摑女兒後,女兒停止哭泣,接�茷K發出呼吸及喘氣聲,身體變得冰冷,即使他用力搣女兒臉,女兒也毫無反應。警方調查發現,出事當天被告曾向朋友求助,並用手機搜尋「BB唔喊有冇問題」、「BB身體發冷」、「BB發惡夢」及「發冷原因」等字眼。
多名醫生的報告顯示,受害女嬰在送院當日接受電腦掃描,已證實出現瀰漫性腦水腫,同日晚上女嬰轉送深切治療部,當時其體重為2.795公斤。留醫後,女嬰仍嚴重昏迷,需完全依賴機器呼吸,亦需靠藥物維持血壓及控制尿液輸出量。
醫生指女嬰遭受嚴重的腦缺氧、腦腫脹及顱內壓增加,腦水腫問題影響到女嬰的視力,去年4月院方動手術,將女嬰右眼的玻璃體摘出,代表其右眼已完全失明,至於其左眼因視網膜脫落不宜做手術,左眼的問題仍未解決。今年8月8日的醫療報告顯示,受害女嬰現仍需在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並需完全依賴呼吸機協助呼吸,吃奶和服藥需完全依靠管道餵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