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百里今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回應事件,又指通訊辦已一併提示其他電訊商,確保同類事件不會發生。他指電訊商如發現客戶遺失身分證,應要將事主資料列入「黑名單」,禁止有人以相關資料申請電話卡。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則關注,如遺失身分證後報警,警方是否有機制通知電訊商。與會的警務處刑事部總警司何振東就指,警方目前並無機制向電訊商通報市民報失身分證的資訊。
根據報道,事主遺失身分證後被捕,發現其資料被人申請電話卡作不法用途,其後得悉涉事電訊商為「亞洲電訊」,他曾註銷名下5個號碼並獲接納,但其後再被捕,發現涉案電話號碼正屬當初電訊商承諾註銷的號碼,對方稱有兩個號碼在註銷後重新註冊,更發現有新號碼經其個人資料註冊。亞洲電訊使用電訊商「3」的網絡資源推出儲值卡。「3」當時回覆本報稱,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絡對方,事主的儲值卡服務及證件號碼已於其實名登記系統內取消及暫停接受登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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